释义 |
juge d'instruction 〈法〉刑事预审法官 在法国,17世纪时即已出现审判前的预备侦查程序,但刑事预审法官这一职位在19世纪中期始产生。当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或犯罪后立即被抓获,预审法官即可开始侦查程序。此外,也可以应检察官〔procureur〕的命令或公民〔private citizen〕的请求而开始侦查程序。在侦查中,预审法官享有广泛的权力,他可以决定对被告人的住处进行搜查和扣押证据,传证人或专家出庭作证。而被告人则有权保持沉默和获得律师的协助,且律师有权查阅所有的证据和文件。侦查中收集的证据汇集成卷〔dossier〕,预审法官据此决定是否将被告人交付审判。如果经过侦查,预审法官认为有罪的证据不充分时,即不将被告人提交审判。该职位与英国刑事诉讼中的预审法官〔examining justice〕略有类似之处,但后者的职权仅在于当其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导致对被告人定罪时决定将其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