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letters patent |
释义 | letters patent (1)(古)开封特许证;(由国家或国王授予个人或公司的)任命状 公开颁发的,包含国王所作的公示命令并加盖国玺的文书,主要是用来对个人或公司授予某种特权或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权利。有时还用来设立贵族爵位,或用于颁授出庭律师的位次。它不同于特许状〔charters〕,因其抬头形式「致所有本特许证所及之人」〔「To all to whom these present come」〕,而且还通常可由国王亲自公开表明对其权威的确认。 (2)专利证 政府对专利权人颁发的权利证书,授予其利用发明或设计的专有权利。 (→patent)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了48440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