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service n.
(1) (合同法)服务;公务 指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劳务或义务,并且其意志须受制于后者的指挥与控制。该词也用于指受雇于政府机关而从事的公务员工作。
(2) (家事法)家务;配偶者权 妻子在正常情况下对丈夫所提供的扶助、关怀、陪伴,因妻子受伤害而不能提供家务的,则丈夫可对侵权人起诉以求救济。(→consortium)(3) (封建法)役务 封臣向领主支付的保有土地的对价。(4) (程序法)送达
(5)(罗马法)地役权(→servitude)
(6) 〈英〉教役 教会的土地保有方式,分为限定教役保有〔tenure by divine service〕和自由教役保有〔frankalmoig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