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单词:

 

单词 Lord Justice-Clerk
释义 Lord Justice-Clerk
〈苏格兰〉最高法院副院长

该职位起源于摄政官法庭的书记官,后来变得地位显尊,到16世纪后期,他一向是枢密院成员。17世纪,鉴于其熟悉法庭程序,被任命为最高刑事法院院长或副院长的助手,或称做最高刑事法院副院长。1672年最高刑事法院改组时,其职位仅低于最高刑事法院院长。自1808年后,其在苏格兰的民事和刑事法院都是第二位的最高司法官员。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了48440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3 Newdu.c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7 16: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