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提起(诉讼等)
(2)开始
(3)任命;提名;指定
(4)建立;创建;制定 n.(5)提出;提起(6)开始;建立(7)教研机构尤指为特定工作提供培训的学校、学院。(8)确立的法学原理;规则(9)第一继承人在苏格兰法和罗马法中,依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但依遗嘱此人应将遗产转移至特定第三人处。(→substitute; tailzie)(10)(复)法学着作;法律教科书包括法学基本原理,以一定顺序和体系编排的教科书,如《盖尤斯法学阶梯》〔Institutes of Gaius〕、《优士丁尼法学阶梯》〔Institutes of Justinian〕、《科克勋爵法学总论》〔Institutes of Lord Coke〕等,简称不提作者名。
(5)提出;提起
(6)开始;建立
(7)教研机构
(8)确立的法学原理;规则
(9)第一继承人
(10)(复)法学着作;法律教科书
法律词典收录了48440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