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general jurisdiction |
释义 | general jurisdiction (1)普通管辖权 不同于特别管辖权或限定管辖权〔special jurisdiction or limited jurisdiction〕,指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对所有刑事和民事案件都具有管辖权。 (2)全面管辖权 指法院在被告住所地或传票送达地审理向被告提出的所有请求的权力,无需表明请求与起诉地之间存在联系。 (→specific jurisdiction)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了48440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