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单词:

 

单词 ecclesiastical courts
释义 ecclesiastical courts

(1)宗教法院
在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中由教会建立的,处理牧师之间、神职人员与俗人之间涉及宗教事务的法院。宗教法院管辖权的扩大常与世俗法院发生冲突。随着社会世俗化的普及,现宗教法院的管辖权仅限于教会财产与教规方面。 

(2)
〈英〉教会法院
也称基督教法院。在王权的领导下,享有对有关英格兰国教会的礼拜仪式、教会人员的权利、职责、教规等宗教事务管辖权的教会法院体系。其管辖权包括:对指控牧师和违反宗教信仰的刑事管辖,对婚姻、遗嘱检验及执行等的民事管辖,对圣职任免、教会人员和财产、土地管理等的行政管辖,同时在宗教信仰和道德方面对教士和俗人有广泛的管辖权。教会法院体系主要包括在教省〔province〕由大主教主持的拱顶法院〔Court of Arches〕和约克教省法院〔Chancery Court of York〕,在教区〔diocese〕由主教主持的主教教区法院〔consistory court〕,以及坎特伯雷主教代理法院〔commissary court〕,主教总代理法院〔court of vicar-general〕等。

(3)
〈苏格兰〉教会法院
宗教改革后,法律上否认了教皇的权威,由主教行使教会管辖权。1564年设立爱丁堡主教代理法院〔Commissary Court of Edinburgh〕对遗嘱、什一税和婚姻等诉讼行使管辖权,1876年被撤销。1592年以后,苏格兰长老会〔Church of Scotland〕的法院在教会事务方面拥有法定的管辖权与最高司法权,与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相区别。新教设立了4级教会法院体系:苏格兰长老会全会〔General Assembly〕、教区长老会〔synod〕、教务评议会〔presbytery〕、堂区教会法院〔kirk session〕,神职人员和俗人均可参加。

(4)
〈美〉教会法院
指处理教会事务和内部纷争的法院,在美国联邦及少数州它不属于司法制度的一部分。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了48440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3 Newdu.c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0 1: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