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Marbury v. Madison ,5 U.S.(Cranch)137(1803) |
释义 | Marbury v. Madison ,5 U.S.(Cranch)137(1803) 馬伯裏訴麥迪遜,卷5《美國判例彙編》(克蘭奇1卷)第137頁(1803年)[指確定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國會法案的合憲性的一個重大判例。聯 邦最高法院不僅有權確立審查州對政府和其他部門的行為是否符合聯邦憲法,而且還有權審查其是否符合聯邦憲法第3 條第2款所規定的其他聯邦法律和條約的判例原則,還包括對州刑事法庭訴訟程序是否與聯邦憲法相一致的權力以及聯邦法院確認立法和行政行為違憲而行使其無效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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