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pretrial meeting |
释义 | pretrial meeting 審前會議 [原本指在美國法庭審理之前,法官傳喚雙方當事人(實際為雙方當事人的律師)為了順利進行法庭審理而整理爭點的會議。早在《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規定審前會議之前,1926年密歇根州地方法院就已開始適用這一程序,即在訴答程序(pleading)結束後,法院傳喚當事人試行和解。後來聯邦民事訴訟規則咨詢委員會將這種做法規定在《美國民事訴訟規則》第16條之中 ]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了62863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