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quarter session courts |
释义 | quarter session courts (美)四季法庭(指以前有些州建立的法庭,每年開庭4次,對較輕刑事案件具有管轄權,有時亦審理行政案件諸如公路、橋梁之類毀損);(英)季審法庭(指英國一年開4次的地方法庭,現已廢除。根據1971年的法院法已與巡回法院合並改組為刑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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