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forum non convenience forum non conveniens |
释义 | forum non convenience forum non conveniens 不方便法院(指國際民事訴訟法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則,即指一國法院根據其國內法或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對國際民事案件有管轄權。但以當事人與訴因關系以及當事人、證人、律師或法院的便利或花費等角度來看,審理該案極不方便,而由外國法院審理更為適當。此原則最早出現在美國及蘇格蘭法院,亦稱法院所在地不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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