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ordinary |
释义 | ordinary n./a. 1.審判員(舊譯:推事)2.(美)(審理遺囑檢驗或監護案件的)法官3.(羅馬法)常任法官(指無須指派可依自己職權進行案件審理的法官)4.(英)罪犯的懺悔牧師;(普通法上的)宗教推事(指擔任教區主教職務,並具有教會審判權的人) / 普通的,一般的;平常的;常任的;編制內的;有直接管轄權的;直隸(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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