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persuasive authority |
释义 | persuasive authority 有說服力的法律根據,令人信服的權威(典籍);永久的權威,有說服力的權威(指法官為確立對一個案件的思考可使用的全部法律淵源資料,比如法律百科全書或其他州的有關判例。一個判例如果出自一位知名法官和權威甚至更高的法庭就可能更有說服力。與“有約束力的法律依據”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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