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three-judge court |
释义 | three-judge court (美)合議三法官法庭(指特設的一種由三名法官組成的法庭,其中至少有一名巡回法官。該法庭代替習慣的一個法官的地區法庭,以防止一名法官擅斷,根據1903年《從快法》“Expediting Act”規定,它可以審理一些應屬最高法院上訴的案件。亦指根據聯邦法規有限的一些類型案件而專設的聯邦地區法庭,或稱三法官聯邦地區法庭three-judge federal district cour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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