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leading object rule (=main propose doctrine) |
释义 | leading object rule (=main propose doctrine) (美)主要目的規則(指如果一個人對他人債務負責的允諾是為要約人自己的利益,這類允諾可不按欺詐法要求,無必要寫成書面文件。這一規則有時被稱為主要目的學說或理論)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了62863条英汉双解法律词条,基本涵盖了常用法律英语单词及短语词组的翻译及用法,是法律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