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stet |
释义 | stet n. 延緩(或中止)訴訟(令)(指檢察官決定不就大陪審團的訴狀進行起訴,且將其記錄在案),保留,不刪除(保留原被劃去的數字的賬目),勿需刪改,仍用原文(指原稿或校樣刪改後,再欲保留原文的注釋) Q.~processus 〔古〕中止訴訟登記(指訴訟雙方同意中止訴訟,這也和判決一樣,要記錄在案),(雙方當事人簽署)中止訴訟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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